【明報專訊】記者亦以乘客身分使用Uber應用程式電召車輛3次,當中包括在未有帶貨下乘坐客貨車及轎車。3輛汽車均沒有在車頭擋風玻璃顯示出租汽車許可證。有司機在交談時不諱言,因在行車過程中不涉現金交易,「你同我無任何瓜葛,之不過我免費為你服務」,認為是在「走法律罅」;另有司機稱,有律師在電視節目中指,一條鎖匙一支水都可以當係貨。 首次使用 首程免費 3次試搭包括上周三從杏花h港鐵站外電召客貨車至中環ifc、從奧海城電召客貨車經東隧到柴灣,以及上周四從西環電召轎車到杏花h,車資分別為67元、151元及152元。以車資而言,如搭的士由杏花h到中環約90元,故車資上約便宜25%。不過,由於Uber司機指記者首次使用Uber,主動提供優惠碼供記者在應用程式中輸入,令首次車資全免。 每日「連踩」10小時 一周可賺過萬 在3次車程中,3名司機均承認就車資方面和Uber「八二分帳」,司機分到八成,Uber並提供不同形式補貼獎金「養熟班司機」。有司機說,Uber逢周一截數,周三向他們付款。該司機指「肯做」者單是透過Uber接客,每周可賺取6000至7000元。另有司機指部分司機每日「連踩」10至12小時,每周更可賺取過萬元。 記者沒帶貨 司機:一條鎖匙都可以係 本報記者使用Uber應用程式召喚車輛,司機均會致電乘客確認位置。在兩次電召客貨車的過程中,司機在電話中並無詢問乘客是否有帶貨,記者上車時司機亦沒有阻止。記者在言談間談及自己沒有帶貨。有一客貨車司機則回應﹕「電視訪問過一個律師,個律師話一條鎖匙都可以係貨,我緊急垮讕穈迋q人得唔得先。」 (試搭直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