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變態殺人色魔伯納多(Paul Bernardo)﹐在多倫多申請日間假釋。受害者家人稱﹐他們對此感到震驚、失望﹐儘管律師稱﹐伯納多成功的機會差不多為零。
受害者家庭的律師說﹐加拿大懲教署上周寄出公函﹐告訴他們這個消息。兩名受害者是14歲的馬哈菲(Leslie Mahaffy)與15歲的法蘭治(Kristen French)。
3年後可申請完全假釋
他們的律師丹遜(Tim Danson)說﹐伯納多判監終身﹐必須再等3年才有資格申請完全假釋﹐現在申請日間假釋是他的權利。但兩名女生的家人很痛心﹐儘管他們明白﹐這一天遲早來到。律師告訴兩個家庭﹐伯納多無機會重見天日﹐這只是程序的一環。
伯納多強姦及謀殺馬哈菲與法蘭治﹐被判終身監禁﹐25年不得假釋。他也被列為危險罪犯﹐那是加拿大法律最嚴重的定位﹐源自他承認強姦另外14名女性﹐及其他涉及馬哈菲與法蘭治的控罪。危險罪犯可被無限期監禁。
伯納多當年在多倫多士嘉堡區給當地民眾造成了極大的恐慌﹐人稱「士嘉堡淫魔」(Scarborough Rapist)。
若獲批准白天可外出 晚上回中途宿舍
丹遜指出﹐他在6月25日接到信件﹐隨後和當局通訊。如果伯納多的申請獲批﹐他可以在白天外出﹐但晚上要回到中途宿舍(Halfway House)或監獄。
個人被判定一級謀殺罪﹐同時被列為危險罪犯﹐這種情況非常罕見。因為一級謀殺罪已要終身監禁。丹遜相信﹐司法系統會首先應對危險罪犯定位﹐其後才是謀殺控罪。
他說﹕「現在已有一個程序﹐令危險罪犯可說服假釋委員會﹐你不再是危險罪犯。那個標準不同於平常的假釋委員會標準。該問題必須首先應對。」
丹遜稱﹐當局正與他研討適當程序。犯人維權團體加拿大監獄法律協會(Canadian Prison Law Association)主席曼德爾科恩(Michael Mandelcorn)認為﹐伯納多恐怕無法令到假釋局相信﹐他不會再犯。國防部副部長范天奴(Julian Fantino)發佈聲明說﹐伯納多犯下「罪惡、恐怖罪行」﹐應該永遠囚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