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早前實施強制驗樓計劃,樓齡逾30年的私人樓宇均要強制驗樓,業主先要聘請工程顧問,負責檢驗大廈需維修的地方及向屋宇署提交報告。部分工程顧問會提供「一條龍」服務,協助大廈估價及就維修工程招標,一些沒有業主法團的屋苑,管理公司更扮演主導推動大維修的角色。 《建築物管理條例》規定,業主立案法團在收到屋宇署通知後有責任為樓宇安排檢驗及修葺。業主聘請的工程顧問須於3個月內完成檢驗,確定樓宇是否已變得危險或可變得危險;如需修葺,業主便需委任一名註冊承建商於6個月內完成工程。 以涉案的翠湖花園為例,業主大會通過聘請「黃潘建築師事務所」為工程顧問,為樓宇檢驗,找出需強制維修及屬美化工程的項目,並作估價,然後把工程項目及細節提交業主大會表決。有業主曾批評法團及工程顧問沒有交代工程的總金額,又將11項維修項目拆散讓業主投票,令業主難以判斷每項工程費用是否合理。 法團常參考意見 管理公司亦吃重 全港業主反貪腐反圍標大聯盟發言人林卓廷指出,過往出現俗稱「圍標」情G的大維修中,管理公司扮演的角色不小,法團成員亦常參考管理公司的推薦及建議,至於工程顧問會進行估價及招標等程序,角色更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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