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根據陳白山的醫療報告,案發後他的左眼結膜出血兼面有瘀傷,胸口及大腿內側亦擦傷。裁判官梁榮宗裁決時表示,陳身上所受的傷,比聲稱遇襲的警長更重,認為陳因掙扎及撞向鐵欄而受傷的說法根本「冇乜可能」。裁判官分析陳的傷勢,指其左眼的傷似是曾遭拳打,胸口的傷則沒有鐵欄的痕[,而其大腿內側受傷,「點都唔會係撞向鐵欄所造成」。 大腿內側 「冇乜可能」因撞欄 裁判官續指出,陳白山與警員接觸前沒有受傷,案發後卻出現大量傷痕,認為或因陳「衰多口」質問警員為何不停車熄匙,令警員覺得「唔硠央v而招致他們襲擊。裁判官指警長未能就陳的傷勢提供合理解釋,質疑他的誠信,更認為控方舉證「與毫無合理疑點相差好遠」。 友人扮自拍 攝陳被警包圍 裁判官亦特別提到,案發時與陳白山同行的友人曾以辯方證人身分作供,並呈上現場拍攝的片段,片段中看到該友人作狀自拍,藉此拍攝背後被警員包圍的陳。裁判官認為該友人拍攝如此鬼祟,顯示他當時受到警員「不禮貌、不友善」的對待,甚至感受到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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