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音響器材技工被指於去年10月期間,在「佔旺區」用右腳踢傷一名警長左腳,經審訊後昨獲脫罪,裁判官指技工當時被人從後拉扯,可能意外踢到警長。 技工投訴被涉事警撞 任職音響器材技工的鄋l權(32歲),昨就一項襲擊警務人員罪受審。聲稱被襲的警長鶻皉w供稱,去年10月12日凌晨約2時,他穿著軍裝在旺角當值維持秩序,之後前往彌敦道近奶路臣街交界支援,當時見到現場有200名示威者與20至30名警員及便裝警員對峙,故高舉雙手走進人群中試圖分隔兩方,站在他前方的溫大聲對他說:「阿sir,你撞到我呀!」黃稱沒理會溫,但一直用眼睛「吊」蚖P他相距1呎的溫,黃之後瞄到鄍峊k腳踢向他左腳前方,黃立即大叫「襲警」,多名便裝警員一擁而上拘捕溫,黃送院檢查後發現左腳有些微紅腫及擦傷。 鄏袹G時稱,當日與朋友途經現場趁熱鬧,意外被推到人群中心,他屢次向鰝磳亶Q撞到,要求鶾D歉。溫又投訴被警方拘捕後,曾被「起腳」及「叉頸」。根據庭上播放的現場影片可見,鄔颾袢o時被人從後拉扯,溫認同「有可能郁到隻腳」,但否認踢到警長。 官:技工遭拉扯 或意外踢警 裁判官裁判時稱,根據現場位置及兩人距離,相信警長被溫踢到,但由於溫當時被人從後拉扯而向後移動,溫可能意外地踢到事主,故裁定鉣尾遘o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KTCC112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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