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出境旅行團現時設有「建議服務費」(俗稱小費),分予領隊、導遊及司機,旅遊業議會昨日開會決定,6月起取消服務費的建議價錢,因有關做法可能涉及「合謀定價」,違反《競爭條例》。旅議會表示,日後將改由旅行社自己決定是否收費,如有收費,必須在報名時清楚列明;有旅行社表明將繼續收取小費,並計劃將長、短途旅團收費劃一,免令客人混亂。 指或涉「合謀定價」 違《競爭條例》 旅遊業議會現時容許旅行社向旅行團客收取小費,並視乎旅途長、短釐訂「建議」服務費金額,現時收費上限介乎每名團員每日60元至160元不等。旅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表示,相關建議小費水平將於6月起取消,但他強調日後旅行社仍能收取服務費,惟必須在報名時清楚列明。 旅行社縱橫遊表明服務費制度由來已久,將繼續收取小費,該社初步決定長、短途收費水平統一,以保障領隊及導遊生計;對於曾有報道引述業界指,計劃以「全包」方式將小費計算在旅行團團費內,縱橫遊擔心計算混亂,可能引起糾紛。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表示尊重《競爭條例》,但擔心此舉令領隊工作量、收入更加不穩定,引發離職潮;他呼籲政府一旦成立旅監局,應立法規管旅行社,隨團人數達到一定水平,就必須有領隊隨行,確保其工作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