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3仙吸客 2油站鬥足半年
自削利潤不算違「行規」
【明報專訊】士嘉堡萬錦路(Markham Rd.)夾雪柏路(Sheppard Ave.)兩間大型連鎖式油站Pretro-Canada與Esso﹐在過去至少半年以來﹐每公升油價都較同區其他油站便宜3仙﹐以今年3月23日為例﹐多倫多市油站普通無鉛汽油每公升大多為103.9仙﹐但上述兩個油站的定價則為100.9仙。
再以昨天為例﹐上述兩間油站的普通無鉛汽油每公升為103.9仙﹐但同地區稍遠的Shell油站﹐則收106.9仙。
據Pretro-Canada一名職員透露﹐是Esso油站率先減價﹐他們為了迎戰﹐才跟隨減價「接招」﹐這情況已持續了一段時間。他們降低油價﹐事先已獲總公司批准﹐故沒有違反「行規」。
不少大型油站都是連鎖式經營﹐經營者向油公司買下經營權﹐但無權過問汽油定價﹐油價都是由總公司釐定。
一名油站經理說﹕「我們都不知道明天的油價多少﹐只是每天到了午夜12時﹐位於卡加利總公司才透過電腦標示油價﹐就連油站內的大型標價牌亦非由我們控制。」
油公司對談論汽油定價十分避忌﹐一律禁經營者向傳媒談論油價或其操作形式。記者問了數間油站經理或買了經營權的負責人﹐均三緘其口。
資深石油分析師麥克蒂格(Dan McTeague)表示﹐個別油站的定價有別於主流﹐主要是取決於汽油定價中的零售利潤(retail margin)﹐以3月23日汽油零售價普遍定在每公升103.9仙為例﹐當中有9仙列為零售利潤。個別油站間因價格戰而調低零售價也好﹐幅度亦只限在這9仙之內。
所謂零售利潤﹐是指每公升汽油的售價減去產品本身的成本。經營者從這些零售利潤中再扣除一些營運開支﹐如員工薪金?水?電?天然氣費用等﹐就是所得利潤﹐當中未包括油站出售雜貨所得的收益。
汽油零售價主要由5個元素組成﹕批發價(包括原油價?提煉及運輸成本)?聯邦稅?省府路稅?合併稅(HST)及零售利潤。麥克蒂格以汽油零售價為每公升103.9仙為例﹐批發價為58仙﹐再加10仙的聯邦稅?14.7仙的省府路稅﹐即是82.7仙。然後再加9仙的邊際利潤﹐最後12仙的合併稅﹐便得出103.9仙的定價。
在上述的減價戰中﹐兩間油站的零售價較其他油站少3仙﹐換言之﹐他們每公升能取得的邊際利潤由9仙減至6仙。
但油站減價前﹐都要先得到總公司批准。當區內有競爭對手率先減價﹐影響某油站的生意。他們便向總公司匯報情況﹐獲批准後﹐始能將零售價調整與對手相同的降幅。
麥克蒂格稱﹐個別油站間的價格戰都頗普遍﹐但降價的幅度都只限於零售利潤之內。如他曾見賓頓市內兩個油站曾展開價格戰﹐零售價低至每公升98至99仙﹐即是所得的零售利潤降至零。
即使如此﹐並不代表油站無法生存﹐因為油站的利潤不只倚賴出售汽油﹐亦來自附屬油站的便利店生意。以一罐可樂為例﹐成本價可能只是5仙﹐但油站便利店的售價便高達2.19元或更貴。減價可能反而吸引更多顧客來入油﹐為便利店帶來更多收入。
一些較偏遠的地區如新市?奧沙華市﹐汽油零售價可能會較多倫多市為低﹐原因是總公司所定的零售利潤可能定得較低之故﹐但批發價?聯邦及省稅的稅率則保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