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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撐警集會惹內訌 退休警脫傷人罪

【明報專訊】六旬退休警署警長於去年佔中期間參與撐警集會,其間數十名疑似「藍絲帶」支持者疑誤以為被告為「黃絲帶」,把他包圍指罵。混亂之際,一名「藍絲帶」上前察看時,疑遭退休警揮拳打傷頭部。退休警早前否認傷人罪,經審訊後昨獲判處罪名不成立。裁判官認為案發時情况混亂,事主的傷勢或影響其認人能力。

「藍絲」被誤當「黃絲」

裁判官張君銘昨裁決時指出,深信事主陳澤潮於案發時確曾遭襲擊,導致其頭皮被割傷。惟案發時情况混亂,事主只有兩秒時間看見施襲者,事後因傷感到頭暈,其傷勢或影響其認人能力。事主早前出庭作供時未能準確地指出被告盧錦雄(60 歲)案發時身上衣服的顏色,故認為事主的證供存有疑點。

裁判官同時指出,雖然盧錦雄早前出庭自辯時的供辭有於理不合之處,不接納其證供,但由於舉證責任在控方,遂裁定盧錦雄傷人罪名不成立。

官:傷勢或影響認人能力

辯方庭上申請訟費,透露金額逾3萬元;控方則指盧錦雄案發時與在場人士對罵,乃自招嫌疑。裁判官最終批准辯方申請,並指與人對罵不代表自招嫌疑。

控方案情指出,去年10月25日,被告盧錦雄及從事電器工程的事主陳澤潮(60歲),分別到尖沙嘴天星碼頭近鐘樓參與撐警集會。其間約30名參與集會的「藍絲帶」疑誤以為盧乃「黃絲帶」,包圍並指罵盧「漢奸、走狗」。陳上前察看,疑遭盧揮拳打傷頭部。辯方盤問陳時曾指出,陳因誤會盧與他持相反政見,對盧產生偏見,遂作出有關指控,但陳否認。

【案件編號:KCCC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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