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第二階段膠袋徵費將於本周三(4月1日)實施,本報發現,棄置最多膠袋的兩大零售類別「餐廳和熟食店」及「麵包餅食店」,2010年棄置於堆填區的膠袋量合共高達6.66億個,佔整體15%,但同獲「從寬」處理,例如外賣飯盒附設密封包裝餐具及醬汁,以及預先以透明膠袋包裹的麵包,均可索取額外膠袋而毋須徵費。有立法會議員對此表示遺憾,指會削弱新法例減用膠袋的效果,促請政府和環團繼續宣傳及教育。有環團計劃向麵包店推行約章制度,避免濫發膠袋。
【膠袋費系列之一】 明報記者 馬耀森 岑詠欣
環保署數字顯示,2013年棄置在堆填區的膠袋高達46.2億個,每名市民每日平均棄置1.8個膠袋。首階段膠袋徵費於2009年第三季推行,環保署曾派員到堆填區實地統計膠袋數量,發現到2010年已取得顯著成效,受首階段計劃規管的超市、便利店、健康護理和化妝品店,全年棄置膠袋量合共1.5億個,較09年大減近八成,僅佔整體棄置量3.45%。
外賣飯盒餐具醬汁 已密封麵包 同豁免
至於首階段未被規管的食肆及麵包店,成為棄置最多膠袋的零售類別,合共佔整體15%。本報從多方了解,發現立法會去年審議擴大膠袋徵費法例時,同意豁免向外賣飯盒徵費,至於密封包裝的餐具和醬汁一併放入膠袋時應如何處理,法案委員會沒討論,以致執法存在灰色地帶。
有飲食業界對本報稱,法例列明出售食品的零售商,將不同類型的物品放入同一個膠袋,該膠袋必須收費,以此推論,外賣飯盒與密封包裝餐具一併放入膠袋亦要收費,故今年初已茪熗w備配合新法例,例如調校收銀機,又考慮將徵費收益捐出。但最近政府通知,指外賣的餐具或醬汁隨服務提供,故可獲豁免徵費;惟消費者付費購買醬汁或飲品而額外索取膠袋,仍要支付5角。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表示,環保署曾向業界解釋法例,但未有詳細解釋豁免安排,不少業界對新法例感混淆,認為一個月緩衝期未必足夠,要求環保署酌情處理。
陳家洛:憂新例擾民 豁免削措施效果
立法會擴大膠袋徵費條例法案委員會成員何秀蘭表示,法例難以涵蓋所有情景,委員會未有討論外賣飯盒與餐具以一個膠袋盛載應如何處理,但她認為法例旨在教育市民減用膠袋,故應從寬處理。委員會主席陳家洛表示,審議法例時不少議員擔心新例擾民,要求政府多番讓步,例如冷凍食物或飲品可獲豁免,認為無可避免削弱立法效果,個別零售行業缺乏誘因減廢,認為環團在民間應繼續推動減廢,商戶亦應承擔社會責任,減用膠袋。
環保署回應稱, 食肆外賣的餐具與醬汁被視為外賣的一部分,因此應豁免膠袋徵費。店舖若將餐具獨立出售,則被視為零售商品,索取膠袋需要收費,不能與其他食物一併放入同一個膠袋而獲豁免。
環團擬推麵包店約章 促勿濫用膠袋
綠色力量行政總幹事文志森說,第二階段徵費只是開始,零售業可將膠袋收費捐予環團,有如「專款專用」推動減廢,繼續向商界及消費者宣傳自備購物袋,最終目的是希望徵費總數下降,反映棄置在堆填區的膠袋數量愈來愈少。綠領行動總幹事何漢威表示計劃推出麵包店約章制度,參與商戶需承諾不會濫用膠袋,料下月推出,現已有數間麵包店參加,包括連鎖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