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政府提出的政改建議,提出特首候選要有篩選,在新加坡,當地選總統亦同樣要篩選,候選人不能是政黨中人,要曾做過部長或管過一間億元市值公司,還要經3人委員會揀選才能出閘。雖然星洲總統主要是禮儀式人物,但都有否決內閣決定的權力。 政黨禁出選 須曾任部長或管億元公司 曾參選上屆總統直選的陳如斯稱,能否做到候選人,首先要由3人組成的總統選舉委員會決定,委員會由掌管公務員事務的首長擔任主席,其餘兩名成員由政府委派。 候選人的資格亦嚴格限定,要年滿45歲,不能是政黨成員,要有不少於3年擔任過內閣部長、國會議長、大法官、公營機構主席職位的經驗,若來自私營機構,必須曾管理註冊資產逾億元的公司。最空泛的資格是要有良好品格,這就需要由選舉委員會來認定。 具否決內閣權力 新加坡總統一向被視為象徵性職位,但自91年修憲後,總統已被賦予否決權,可以否決內閣動用財政儲備的決定,以及檢視反貪局的調查結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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