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酒吧男公關因公結識女公關,拍拖3個月後鬧分手。男方為復合疑先毆打後強姦女方,案件昨續審。事主昨接受盤問,透露於高級會所工作時認識被告,並曾讓被告服侍她。她憶述於寓所後梯遭被告倣V,心感驚恐並失禁。 事主X(24歲)接受被告胡詠東(25歲)的代表大律師盤問。X供稱於2013年在灣仔一高級會所工作,與客人喝酒。她承認曾有客人送上信用額50萬元的信用卡,亦會與客人單獨用膳。她於會所認識身為同事的被告,承認曾以顧客身分,接受被告服侍。 據控方案情,二人於2013年7月認識,8月拍拖,11月底便告分手。X指11月26日,被告指生日當天未獲X陪伴,二人吵架,被告更曾打她。X表示事後報警,但不斷收到被告短訊「箍煲」。辯方盤問時曾讀出被告發出的短訊,指自己自小缺家人愛護,18歲時曾有要好的女友,但拍拖5年分手。被告向X稱一直缺乏溫暖,每次拍拖皆陷三角戀。X令他再感暖意,更表示要一起生兒育女。X被盤問時卻否認有此表示:「我有食避孕藥。」 X稱12月6日外出晚飯,甫出家門遭被告截停,帶到22樓梯間便動粗。X稱當時被倣V,「有人推門,就愈大力」。她深感驚恐,「知道自己好驚,瀨尿,下體好熱」,不斷掙扎並要求被告放手。她其後應被告要求,走到1樓梯間,被告突然從後按茼o,脫掉其褲子性交。X憶述當時拚命緊閉雙腿,遭被告撐開並「抽插十幾下」,她聽到「噗」一聲,便見被告和自己下體均染血。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HCCC2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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