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古物諮詢委員會昨日決定把清水灣道邵氏片場建築群,暫列為一級歷史建築,展開一個月諮詢。不過,會上有委員質疑部分建築物未達一級歷史建築標準,其中一幢邵氏大樓更是在1996年建成,質疑應否一次過把整個片場評級。古諮會主席林筱魯指出,計劃重建邵氏片場的業主已釋出善意,昨取消一項拆卸申請,大樓暫無拆卸風險,他相信對方願意繼續磋商。 業主取消一項拆卸申請 康樂文化事務署執行秘書(古物古蹟)蕭麗娟表示,邵氏片場曾生產大量膾炙人口的電影,令香港電影能揚威海外,不論是邵氏的電影或是片場內20多座建築物都極具歷史價值。蕭說,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建築物包括邵氏行政大樓,除是已故邵逸夫爵士昔日辦公室,過往亦有很多劇集在此取景,被視為是邵氏片場的大腦。 有古諮委員質疑邵氏大樓保留價值 不過,有委員質疑1996年建成的邵氏大樓採用玻璃幕牆,外觀與現代建築類近,欠缺保留價值,不應把邵氏的成功等同歷史評級標準。 古物諮詢委員會主席林筱魯稱,整個邵氏片場包含了三大部分,包括產業管理、內部生產及住宿,令邵氏當年不論在香港或亞洲都相當成功,因此邵氏片場有明顯歷史價值。 他說,明白部分建築物歷史價值存在爭議,在一個月諮詢期內,除聽取大眾意見,亦會繼續與委員商討是否維持整個邵氏片場的一級歷史建築評級,還是抽出具代表性的建築物予以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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