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立法會財委會去年審議新界東北發展前期工程撥款議案時,大批反對者於立法會大樓外示威,與警方發生衝突。其中社運人士周諾恆稱,當日被警方拘捕上警車後,遭多名警員毆打及非法禁錮,導致其額頭及眉角擦傷流血。他日前入稟區院向警務處長曾偉雄索償。 稱警車上毆打15分鐘吐口水 周諾恆稱,去年6月14日凌晨約3時,與其他反對發展新界東北的示威者在立法會大樓外,先後被警方拘捕並帶上警車。警車上約8名警員其後落下窗簾及關掉車內的燈,揮拳襲擊被捕人。周指警員拉扯他的頭髮,又向他吐口水,過程長達約15分鐘,直至警車由立法會大樓到達香港仔警署為止。周諾恆驗傷後發現其額頭及眉角瘀傷及擦傷流血。 周認為,雖然他的傷勢不算嚴重,惟警方向被捕者施以私刑的做法十分不當,故入稟法院向警方索償其被打後所帶來的身體及精神損失。事發當日與周被拘捕上同一輛警車的社民連副秘書長黃永志,上周也以相同的原因入稟法院向曾偉雄索償。 【入稟編號:DCPI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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