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012年國慶夜南丫海難,涉事南丫四號船長周志偉及海泰號船長黎細明,各被控誤殺及危害他人海上安全共41條控罪。陪審團昨晨繼續退庭商議裁決,由日前開始累積商議19小時仍未有結果,法官晚上茬乘f團休息及暫停商議,今天早上9時半再續。 首被告周志偉(57歲)昨晚離開法庭時,被問及等了兩天仍未有裁決的心情,他回答說:「多謝你]陪我!」但記者問他預料今天會否有裁決,他便沉默不語;次被告黎細明(56歲)則一言不發,皺茯傱Y離開法庭。 根據控罪,2012年10月1日當晚,首被告周志偉擔任船長的南丫四號,與次被告黎細明擔任船長的港九小輪海泰號,於南丫島榕樹灣對開海面相撞,造成39人死亡。 【案件編號:HCCC4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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