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促屋署嚴把關 「解釘」方准改建
【明報專訊】大部分樓齡50年或以上的舊樓因地契條款寬鬆,可作商住用途,頓成投資者改建成「趶E」商場的目標,但同時會成為舊樓結構安全的隱憂。有學者認為,已被釘契舊樓可同時拆售的做法存有矛盾,屋宇署應要求業主先遵守有關法令才可批准改建。有議員則擔心會出現5年前馬頭圍道塌樓的「翻版」,促請屋宇署須就圖則改動有否違例作嚴格把關。
港大房地產及建設系系主任鄒廣榮說,雖然法例上容許已被釘契的樓宇或單位作自由買賣,包括透過分契拆售,「屋宇署釘契就是希望業主遵守有關法令,但業主同一時間可以申請改則,兩者存在矛盾,較合理做法是要求業主先遵守法令,然後屋宇署才考慮是否批准其改則申請」。
倡按最嚴格標準 增舊樓業主改則成本
中大地理與資源管理學系副教授姚松炎認為,將舊樓商業樓面的不可分割業權拆開,將會成重建隱憂,但屋宇署只是從技術層面決定是否容許「趶E」。他建議,屋宇署在審批這類改則申請時,可考慮按照最嚴格標準,如要遵從現行建築物條例、無障礙設施規定等,增加業主的改則成本,變相減少業主改則的誘因。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麥美娟擔心,舊樓結構未必能負荷「趶E」這類大型工程,亦質疑是否能遵從目前的消防條例,「馬頭圍道塌樓都是因為樓下裝修工程引起」,促請屋宇署審批這類改則申請時要「睇得好緊」。
測量師﹕政府不宜過分介入商業活動
測量師學會會長何鉅業則認為,現行機制足以把關,政府不宜過分介入商業活動,「如果通過所有安全條例,只主觀因為居民反對而不予批准,是不公道」。他認為應教育買家投資趶E的風險,因可於開售後才做改建工程,「若改建工程最終不獲屋宇署批准,所買的舖位便會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