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性格內向的髮型師聲稱早年與女友在婚禮前分手,婚禮無奈泡湯,加上難忍當「剩男」的壓力,去年8月在書店以安裝在涼鞋面的針孔鏡頭偷拍年輕女子裙底。他昨承認有違公德罪,辯方指被告撰道歉信給女事主,稱讚她勇敢指出他的罪行,令他不致於泥足深陷,被告現已主動終止網絡服務以避免誘惑。
報稱任職髮型師的被告施曉龍(36歲)承認一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案情指出,去年8月20日被告在沙田新城市廣場3期的商務印書局內,用涼鞋上裝設的針孔鏡頭偷拍一名23歲女子的裙底。
涼鞋藏鏡頭 伸腳數分鐘
施當日在書局內把右腳伸到正在看書女事主半截裙下數分鐘之後離開,其間一名男顧客目睹過程,懷疑施偷拍裙底,遂上前告知女事主。女事主離開書店時巧遇男顧客,男顧客向女事主指出在附近店舖徘徊的被告,兩人遂上前質問施,施立即逃走,兩人將施截停及報警,警員到場將施拘捕,事後除發現其涼鞋上裝有針孔鏡頭,其褲袋亦搜獲已被破壞的記憶卡及攝錄機。
稱兩弟成家父有病 倍感壓力
辯方求情稱,單身的被告性格內向,為家中長子,早年與談婚論嫁的前女友於婚禮前分手,而兩胞弟現分別已婚及訂婚,加上父親患上腦出血,令他倍感成家立室的壓力,遂用了錯誤方法發泄。
寫道歉信 讚女事主勇敢
被告撰寫道歉信給女事主,稱讚她勇敢指出他的罪行,令他不致於泥足深陷。辯方又呈上終止上網服務的文件,證明施已主動遠網絡「避免誘惑」。裁判官指被告於信中表示若同樣的事發生在女友身上會十分憤怒,遂斥責被告「對自己女朋友就咁好,對其他女士就咁唔尊重」。裁判官決定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押後至2月6日判刑, 其間被告交懲教署看管。
【案件編號:STCC21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