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遊美 日數可追查 加人保留紀錄要留神
【明報專訊】卑詩省1名國會議員提醒民眾﹐加拿大與美國實施新的互通信息協議後﹐官員更容易追蹤國民出入美境日期﹐那些長期在美國居留的加拿大旅客就要格外留神﹐小心紀錄留美日數。不然﹐政府查出加拿大人逾期居留美國﹐他們就要承擔後果﹐比方喪失加拿大居留權?失去保健福利。
官員透過入出境新措施﹐可追蹤加拿大人在美國逗留的日數。在協議前﹐政府只能追蹤人們的出境日期﹐不能追查回國日期。
卑詩省南內陸選區國會議員阿塔曼科(Alex Atamanenko)的選區助理亨尼塞特(Gail Hunnisett)說﹕「我們特別提醒民眾﹐如果他們掉以輕心﹐沒留心外遊規例﹐可能會有問題。」
亨尼塞特說﹕「定期到美國的人應保留紀錄﹐確保紀錄準確。如果當局要求他們證明過境日期﹐他們都有紀錄。」
她說﹐一般人有個錯覺﹐以為加拿大人可以在美國停留最多182天﹐或是6個月。其實人們只能逗留120天﹐或是4個月﹐而120天是全年多次外遊美國的總日數。
亨尼塞特指出﹐加拿大人要在美國逗留182天﹐就要填寫特別表格。
加拿大人逾期居留美國﹐就要承擔下述風險﹕
?當作美國居民﹐需要繳納全球入息稅﹔
?喪失加拿大居民權?失去保健福利﹔
?美視他們為非法居民﹐禁足美境3到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