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日前,網友@光陰幾何web在微博爆料稱,近日聽聞西藏墨脫縣嚮導說有打獵人在該縣雅魯藏布大峽谷核心區布下大量鋼絲套,獵殺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白鶴和西藏自治區二級保護野生動物豹貓。 國家林業局官方微博回應稱「正在嚴查中!」墨脫縣林業局長兼森林公安局長旦增表示,已接到上級部門指示要求核查此事,目前已介入調查,查實後將根據國家相關法律進行處理。 其中一張圖片顯示,打獵人一手捏住白鶴的脖子,另一隻手拉開白鶴的翅膀,圖中打獵人滿臉笑意像是在炫耀自己的成果。其餘三張為「廣西人」獵殺的豹貓,圖中的豹貓已經死亡,身體則被繩子捆綁在摩托車後。截至22日19時,該微博已被轉發5000餘次,眾多網友呼籲監管部門立即展開調查,嚴懲犯罪分子。 墨脫縣林業局局長兼森林公安局局長旦增指,他們已接到其上級部門林芝地區林業局電話,要求核查此事,該局目前已介入調查,查實將根據國家相關法律進行處理。旦增介紹,該縣雅魯藏布江大峽谷地區確實有豹貓存在,是西藏自治區二級保護動物,而白鶴,可能是遷徙路過的候鳥。據記者查詢國家林業局官網公布的信息,白鶴為國家一級保護動物。 此前,長期從事野生動物保護研究的陝西師範大學鳥類學專家於曉平教授接受採訪時曾表示,根據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均屬於違法行為,視乎情節輕將處以拘役或者5年以下,重則5至10年有期徒刑。對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解釋,包括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國家一、二級保護野生動物以及馴養繁殖的上述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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