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在罪案類影視作品中,大家經常能看到警察用「面目識別」技術來鑑別照片或視頻中疑犯的身分,而且無往而不利。多倫多警方也表示,打算採用這一科技來幫助破案,但這一建議很快遭到民權組織的反對,擔心個人隱私權會因此遭到破壞。
如果能使用「面目識別」(Facial Recognition)技術,把現場拍攝到的疑犯照片,與警方數據庫中的疑犯大頭照相比對,警方的工作效率會有極大的提升。
目前美國有許多警隊廣泛使用這一技術,而在加拿大全國的各級警隊中,只有阿省的卡加利市警方正在使用,而那套系統的供應商聲稱,加國其它警隊也表現出興趣。
但許多人權組織對這一技術表示相當的懷疑,擔心警方的監控會過界,而且對於公眾成員中那些並不是疑犯的人,會有潛在的作用。
卡加利警方在上周舉行的記者會上,霍金斯(Rosemary Hawkins)督察稱卡加利警隊不會用這個技術去識別遵紀守法的市民。相反,她極力稱讚該科技的優點,稱以往需要大量人手用肉眼在堆積如山的文檔中照片中,尋找契合現場疑犯照片的人,如今只需要鼠標輕輕一點就可以做到。
「有了這套識別系統之後,我們辨別出疑犯所需的時間,可以用分鐘或秒來計算。」
卡加利警方表示,將會大範圍地利用這個技術,處理從搶劫案到兇殺案的各類案件。
就在數月之前,美國佛羅里達州警方就是依靠這套系統,成功拘獲殺人疑兇瓊斯(James Jones)。此人於1977年越獄,此後借用另一個名字生活了多年。警方用瓊斯當兵服役時的舊照片,與他現在的駕照照片相比對,得以揭露出他的真實身分。
在卡加利警方表示更廣泛採用識別技術之後,阿省隱私專員開始進行調查這個技術將如何使用,如何將搜集到的資料保存和保密。
在美國,雖然對識別技術相當的寬容,但法庭也與時俱進地關注。就在本月,一位法官裁定稱,美國聯邦調查局的面貌識別技術需要透明度的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