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電話、隨身聽(MP3機)裝置可隨時用作錄音錄影,教聯會調查發現,分別有約三成及兩成教師稱,校內幾乎每年都有一宗學生偷錄同學及教師言行的個案,亦有不少學生未獲授權就將片段放上網,令事主情緒受困擾。教聯會透露,有家長悄悄在小一兒子身上裝錄音機,全天候監察其上學情G,令老師感不快;亦有女生學拉丁舞的片段遭同學放上網取笑,自尊受創要轉校,該會呼籲學生學懂尊重,勿亂偷拍。 教聯會副主席王惠成指出,曾有中學教師在堂上跟學生分享自己對人生、政治的看法,有學生不認同,偷偷錄音放上網及交予傳媒,任由外界批評,該教師透過傳媒報道始知悉,感到愕然,「那位班主任是信任學生才分享看法,事後覺得很失望,教學熱誠大受打擊」。他稱,該教師起初懷疑將來是否再該跟學生分享己見,後來才慢慢釋懷。王認為,若學生不同意老師的見解,可直接跟老師溝通,「不要以新科技破壞人與人之間的互信」。 他又稱,曾有教師在小一生身上發現一部正錄音的MP3機,感到不是味兒,向家長查詢時,對方稱原意並非為偷錄教師說話,只希望藉錄音了解兒子上學情G,以便放學後跟進其學業。王認為,若家長事前知會教師,教師應沒大意見,但若悄悄錄音,會影響家校關係。 15%教師稱每年揭一宗偷錄 同學也是偷拍偷錄對象,王稱曾有中一名校女生,上課學跳拉丁舞時舞姿較「搞笑」,同學偷偷拍攝再放上網任人取笑。該女生精神受困擾,不願上學,中二時成績大跌並要求轉校。 教聯會訪問223名教師,分別有26%及15%教師稱,幾乎每年都有一宗學生及教師遭偷錄的片段被放上網,有74%教師指受害學生情緒受困、58%指受害學生被同學取笑。王提醒學生攝錄及將片段放上網前,應先取得同意;即使目擊校園欺凌事件,偷拍下來做證據,亦應交予教師或報警,勿隨便放上網,「因為你可能不知道整件事情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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