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梁振英被澳洲媒體揭露上任前與澳洲企業UGL達成協議,上任後收取400萬英鎊的事,民主黨計劃就梁振英未申報收取離職協議款項向廉署投訴,並在立法會進行調查。 民主黨議員何俊仁表示,行政長官梁振英上任後,收取了澳洲公司UGL的400萬英鎊離職協議款項,涉及未有向公司董事局申報、就任特首後未有披露繼續收受利益等多個問題,有可能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多條條文。民主黨計劃向廉署投訴,並在立法會進行調查。 民主黨指如果報道屬實,梁振英沒有向董事局申報收了UGL的錢,是損害戴德梁行控股公司DTZ股東及債權人利益,懷疑是非法回佣,違反「防止郁賂條例」第9條,而梁振英上任後沒有向行會申報與UGL為期2年的合約,則涉嫌違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民主黨又指,如果梁振英確實利用了特首身分幫UGL推廣業務,更可能違反「防止郁賂條例」第4條,要求廉署展開調查。 民主黨議員涂謹申表示,雖然梁振英的合約在當選前簽訂,但他當選後並無取消合約,而條款列明UGL可要求他提供服務,因此梁振英等同「秘撈」。 特首辦回應媒體查詢時表示,梁振英周四不會見記者公開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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