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倫多3日加新社電)安省地區法院法官裁定﹐省內大型風力發電廠計劃雖有農民反對﹐觸發法庭訴訟﹐風力發電廠建築工程仍可進行。
法官利奇(Justice Lynne Leitch)裁定﹐就算原訴人德雷南夫婦(Shawn and Tricia Trennan)最後勝訴﹐風力發電廠工程不會對他們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失。
K2 Wind工程造價8.5億元﹐興建140個風力渦輪﹐部分渦輪設施與戈特里殊(Goderich)德雷南夫婦的住宅相隔大約750米。
這個家庭辯稱﹐衛生部仍在查看﹐工業風力發電廠對附近居民的影響﹐省府等於「假借綠色能源名義﹐把他們當作實驗豚鼠」。
他們要求撤銷工程許可證﹐地區法庭預計下月聆訊案件。
K2 Wind風力項目由三星(Samsung)、資本電力(Capital Power)、模式再生股份公司(Pattern Renewable Holdings)合﹐它說如果被迫停工﹐錯過合約期限﹐他們就會有很大財政損失。
利奇說﹐K2 Wind繼續開工﹐會有一定財政風險﹐因為德雷南夫婦上訴得直﹐工程可能取消。
「他們冒那種風險﹐我認為他們不會造成不可彌補的傷害。」
利奇也拒絕叫停另一項風力發電工程﹐那是安省西福斯(Seaforth)附近的聖哥倫巴(St. Columban)﹐當地兩個家庭反對一項15個渦輪風力發電項目。
律師福爾克納(Julian Falconer)說﹐這些家庭對裁決失望﹐但法官承認事情的重要性﹐他們受到鼓舞。
安省環境檢討審裁庭批准這些工程﹐它說沒有確鑿證據﹐證明風力渦輪設備危害健康。
據悉﹐有些風力渦輪設備距離民居約有500米。
這些家庭說﹐批准程序侵犯他們的憲法權利﹐因為工程可能影響他們的身?心健康﹐希望當局撤回風力發電廠建設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