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茂波夫婦誹謗罪成
4電郵文件裁惡意 判賠23萬
【明報專訊】發展局長陳茂波及妻子許步明,被指3 年前在5 封電郵及一份文件誹謗漢基國際學校校董盧光漢,及指盧兩名當時在該校就讀的龍鳳胎子女作弊。陪審團昨裁定陳氏夫婦發出的所有電郵及文件均屬誹謗,其中3封電郵及一份文件更屬惡意誹謗,裁定夫婦須向盧氏一方賠償23萬元。
聞判露愁容 許步明「眼紅紅」
陳茂波及妻子許步明昨在友人陪同下聽取裁決,夫婦聞判後一臉愁容,許更「眼紅紅」,兒子陳天行則負責記錄裁決。陳茂波在庭外表示,感激漢基的家長及友人對他們的支持,將與律師團研究裁決及下一步行動;被問及案件會否進一步影響其形象,他微笑沒回應。
與律師研究下步行動 未答會否影響形象
7名「全女班」陪審團昨退庭5個半小時後達成裁決。涉案5封電郵及一份文件先後於2011 年12 月1至6 日發出,大部分由次被告許步明以夫婦名義與首被告陳茂波一起發出,陪審團裁定全屬誹謗,除12月1及4日兩封電郵之外,其餘電郵及文件均對原訴一方構成惡意誹謗。法庭日內將就兩封未被裁定惡意誹謗的電郵,能否以「受約制特權」作為抗辯理由,裁決或會增加賠償額。
陪審團同時根據法官早前指引,裁定陳茂波夫婦須向3 名原訴人盧光漢及其龍鳳胎子女盧冠中、盧亮臻分別賠償8萬元、10萬元及5萬元,即多次在電郵中被指在考試作弊、當時為領袖生的盧冠中獲最多賠償。
根據原訴一方案情,2011年12月1日至6日期間,許步明以她及丈夫名義,向家教會前主席及部分漢基家長發出題為「領袖生作弊」電郵,指聽聞領袖生盧冠中及胞妹盧亮臻在考試作弊,但二人因父親盧光漢的校董身分而僥倖逃脫,毋須承擔後果。盧冠中又被指於前一年亦試過被5名學生舉報懷疑作弊,翌年更當上領袖生。
兩被告中只有許步明出庭作供,原訴一方因此曾以「BMW」(blame my wife)批評陳茂波將發誹謗電郵的責任推卸妻子。許作供時稱,以「領袖生作弊」而非「盧冠中作弊」為題,乃以「平常心」起標題,為所聽到的作弊傳聞作一概括,「領袖生」亦不一定是指當屆領袖生盧冠中。
【案件編號:HCA37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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