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保其他被告 許否認「作故仔」
【明報專訊】前政務司長許仕仁涉收受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及郭炳聯等4人提供2800萬元等利益案昨續審。控方在庭上指許大話連篇,企圖「作故仔」保護其他被告,又批評他把個人利益凌駕公職之上,有負巿民信任,許否認。許昨完成作供,郭炳江將於周五出庭自辯,由於他有先天耳疾,屆時法庭將為他安排耳機。
郭炳江周五出庭自辯
控方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表示,許仕仁(66歲)能夠入住禮頓山,是因為郭炳江(62歲)及郭炳聯(61歲)的批准,許一度「口窒」地回應:「唔……唔同意,你唔可以咁講。」許強調,他擔任積金局行政總監的薪酬,加上他和妻子任職公務員的退休金,足以應付禮頓山租金。惟他承認直至2005年6月底上任政務司長前,他一直沒交租,郭炳江及炳聯均知許搬入禮頓山。
對於許早前供稱,郭炳江於2003年「口頭承諾」以1500萬元聘請他擔任新地顧問,就政治、經濟、時事等提供意見,Perry質疑有關口頭承諾一直沒其他人知悉,亦沒文件紀錄,連郭炳聯亦被隱瞞。Perry續說,許不時與郭炳江吃飯,其間亦會就本港政經發表意見,質疑郭炳江是否需要花費1500萬元,去獲取平日吃飯也能得到的「顧問意見」。
許稱資金充裕亦不主動還卡數
另外,許仕仁透露即使資金充裕,亦不會主動清還卡數,惟他指郭炳江及郭炳聯對他的消費習慣不了解。他承認於2003年3月向新地旗下忠誠財務申請90萬元貸款,當時他已獲委任為積金局行政總監,該筆貸款更直至2006年才還清,換言之他於積金局任職期間一直欠債。他又承認擔任積金局行政總監期間,已計劃離職後到私人公司工作,但他否認積金局是「踏腳石」,認為這只是他的「過渡期」。
【案件編號:HCCC9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