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深圳手機商人早前向紅磡一間公司,以280萬元訂購300部最新推出的iPhone 6,但他付50萬元訂金後見手機炒價下跌,要求取消交易及取回訂金被拒,本周一上門理論,其間揮舞利刀。深圳商人昨於裁判法院承認刑事恐嚇罪,判囚4個月,緩刑兩年。 被斥遲交貨 事主反指未交尾數 辯方求情稱,被告劉偉(31歲)是深圳手機用品店東主,於本月19日iPhone 6發行當日,向事主謝偉燦(29歲)訂購300部該款手機,並要求當晚交貨,但事主未有履行承諾。被告眼見新iPhone炒價其後不斷下跌,遂找事主理論。惟控方反駁指事主一直有貨,只是被告未繳清尾數,事主才不願交貨。裁判官指沒證據顯示被告用刀指向事主,又或有意圖傷害對方,相信被告只是一時衝動犯案,遂判被告緩刑。 案發於本周一(22日)下午4時,被告前往事主位於紅磡維港中心的辦公室,要求事主退回訂金,其間二人爭執,被告從公事包取出利刀揮動,辦公室職員見狀報警拘捕被告。 官﹕信被告一時衝動犯案 被告警誡下聲稱因收不到所訂的iPhone,才找事主理論,其間事主把他推倒在梳化,他一怒之下才揮舞利刀。辯方指出,涉案利刀是被告準備送給莫斯科客人的禮物。 【案件編號:KCCC357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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