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Centrium in North York樓盤爛尾走數案中有逾百名買家受影響﹐其中一個買家聯同家人﹐在該樓盤購買了5個單位﹐總價為260萬元﹐該買家其後支付了68.7萬多元訂金﹐是代表韓裔律師趙美萊(Meerai Cho﹐音譯)的破產信託師買家名單之中﹐支付最大筆訂金的買家。該買家於1個月前已入稟安省高等法院﹐向趙美萊?發展商Joseph Lee等索償100萬元。
趙美萊在多倫多市百老匯街(Broadview Ave.)夾登打士街(Dundas St.)擁有一座價值100萬元的物業。但該買家在入稟狀指﹐她向趙美萊發出的律師信後幾日﹐趙即在7日內﹐先將該座物業以82萬元頭按予Tangerine 銀行﹐再以20萬元二按予趙的一名朋友Steve Yu。該名買家認為﹐二按屬於欺詐性轉讓財產(fraudulent conveyances)﹐目的是避過債權人的追討。
據了解﹐事件中的苦主Mei Lei Ng (下稱吳女士)於2010年6月﹐與發展商簽訂買賣協議﹐買入Centrium樓盤5個單位﹐並將逾68萬元的訂金分別存入由趙美萊託管的Korea Exchange Bank of Canada及道明加拿大信託銀行的兩個戶口。
但在2014年3月﹐吳女士得悉樓盤爛尾﹐遂要求發展商退還訂金﹐但經過4個月的追討﹐趙美萊及發展商Joseph Lee毫無反應﹐後者更遷離原來的辦公地點。
吳女士其後馬上查契﹐發現趙美萊擁有一座物業。但趙原來在吳女士向她發出律師信索償後8日﹐先後兩次將其物業作首按及二按。
首先是今年6月20日﹐趙先將物業以82萬元頭按予Tangerine銀行﹔7日後﹐再二按予朋友Steve Yu。吳女士認為﹐趙美萊將物業二按﹐只為要避過將物業用來償還給自己﹐屬於欺詐性轉讓財產(fraudulent conveyances)。
但趙則解釋﹐Steve是自己一名老朋友﹐今年6月前﹐她已欠對方6萬元﹔其後﹐
趙再多借14萬元﹐並同意以她的物業作二按。
到了今年7月﹐吳女士向法庭申請法令﹐要求發展商及趙美萊將樓盤訂金直接過戶至吳的代表律師。但吳獲得Tangerine銀行的答覆是該戶口早在2012年1月16日已經關閉﹔道明加拿大信託銀行則表示,戶口內的存款不足以支付吳的訂金。
案件於7月下旬﹐在安省高等法院審理﹐由於趙美萊及懷疑身在韓國的Joseph Lee﹐均有出庭。最後﹐法庭裁決﹐兩人需要支付原訴人吳女士共68.7萬多元。法庭亦下令﹐趙美萊將其在道明加拿大銀行兩個私人戶口合共8.08萬多元﹐過戶至吳女士的代表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