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印傭為尋樂趣,在協助前僱主已喪失認知能力的74歲母親洗澡期間,以手機拍下僱主母親的裸照,再把裸照上載到社交網站facebook「公諸同好」,結果被僱主發現報警。前印傭昨承認一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判囚兩周、緩刑1年。 身形肥胖的女被告Supraptini(42歲)現時無業,昨出庭應訊時神情略為緊張,聽聞判決後表現輕鬆,展露笑容。案情指出,今年2月6日被告獲聘用,住在其僱主位於將軍澳的寓所。今年8月某天,被告主動告訴僱主,她開設了社交網站facebook的帳戶,其後被告與僱主更成為facebook的朋友。 僱主facebook發現裸照 今年9月11日,被告在僱主寓所內的浴室幫助女事主、即僱主的母親洗澡。其間,被告用手機拍下一張女事主洗澡時的裸照,已失去認知能力的女事主任由被告「為所欲為」。被告更把女事主的裸照上載到facebook,供一眾好友欣賞。同日,僱主瀏覽facebook時,赫然發現一張母親的裸照被「公諸同好」,而上載者竟是被告,決定報警。翌日警方拘捕被告,警誡下被告承認為了取樂,拍攝女事主的裸照並上載到facebook。 認罪判緩判 聞訊展笑容 辯方求情指出,被告已婚,3年前來港工作,曾服務一名僱主18個月,亦獲本案僱主聘用超過5個月,現時失業。辯方續形容被告的行為惡毒,但事發後已非常後悔,加上她沒有案底及即時認罪,望署任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判處被告緩刑。蘇官接納辯方建議,並鼓勵被告,希望她日後成為一名好家傭,給予被告一個機會,判處監禁兩星期、緩刑一年。 【案件編號:KTCC58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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