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多倫多市於3年前舉行20國首腦峰會時﹐負責維持秩序的警察與大批示威者發生了激烈衝突﹐有多名示威者受傷。安省法院昨日判決33歲警員格塔尼(Babak Andalib-Goortani)用武器襲擊罪名成立﹐指他當時與數名警員將該名30歲示威者諾伯第(Adam Nobody)壓在地上後﹐他揮警棍將他毆打。法官將於今年11月判處刑罰。
事件發生於2010年6月26日﹐有人拍攝到當諾伯第在安省議會門外倒地後﹐他被警員拳打腳踢﹐有警員還用膝蓋撞擊他的面部。
法官波薩姆(Louise botham)判罪時稱﹐一名警員不可以無限制地使用武力來拘人﹐格塔尼辯稱自己是對諾伯第的反抗作出反應﹐這樣的說法只是事後用來為自己的行為找理由。
格塔尼曾作供指當時由於諾伯第對數名警員作出反抗﹐故他用警棍打他的腳。
法官波薩姆說﹐儘管當時警員要快速地捉人﹐警員可能要用武力﹐但連辯方也承認諾伯第當時並無反抗。
法官又質疑格塔尼當時其制服上為何沒有佩戴有名字的襟章或警員編號﹐她又指出庭作供的另外3名高級警官齊指諾伯第是名生事者﹐但其紀錄則從未提及過他。
諾伯第對上述判決感到意外及高興﹐他指大家都知道﹐現時的制度下﹐警員經常不用對其所作所為負責﹐故他實在感到意外。
他指該項判決有助為當時被警方拘捕的1100名示威者申冤﹐警方不可隨意攻擊平民。
1份法庭同意書顯示﹐檢控官曾說有足夠證據去拘捕諾伯第﹐指他於事發前1天﹐曾於面書網站談及該個峰會。
諾伯第曾被警方拘控違反司法公正、襲警﹐但於事發3個月後被撤銷。
今年5月﹐另1名被控嚴重襲擊及用武器襲擊罪名的峰會警員弗度爾(Glenn Weddell)則被判無罪。
多市警察協會主席麥科馬克(Mike McCormack)對上述判決表示感到大受打擊﹐他指將與辯護律師商量﹐若找到理由的話﹐肯定會上訴。被告昨天沒有對判決作出評論﹐而法官將於今年11月判處刑罰。
此外﹐諾伯第已對格塔尼及其他數名警員提出要求賠償的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