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毒性肝炎(Viral hepatitis) 相當普遍,最常見的三種病毒性肝炎是甲型(Hepatitis A)、乙型(Hepatitis B) 和丙型肝炎(Hepatitis C),較少人認識和關注的丙型肝炎其實也很常見,估計全球有多至一億七千萬人受感染,單在加拿大也有約二十五萬人受到感染,引致短期病患、慢性感染、甚至致命後果。
當感染了丙型肝炎病毒之初,患者可能並沒有任何症狀、所以可能並不知道已被感染,這急性感染期(acute infection phase) 可持續六至八個星期、甚至可能更長的時間,若出現症狀,通常都是輕微的,包括疲倦、昏睡、噁心、厭食、腹痛、黃疸等。跟著,病毒可能自行消失、而患者不再是受感染。
在每一百位受丙型肝炎病毒感染的人中,大約二十五人會出現這病毒自行消失的現象;若病毒在六個月後仍不完全消失,感染便成慢性了,在每一百位受丙型肝炎病毒感染的人中,大約七十五人成為慢性肝炎患者。在慢性丙型肝炎患者中,平均每四位中有三位的肝臟只是受到很輕微至中度的損壞,但每四位中另外的一位可能在二十五至三十年間出現嚴重的健康問題,包括肝硬化、肝衰竭和肝癌。有下列情況的丙型肝炎患者更有大機會演變成肝硬化:( 一) 喝酒、( 二) 肥胖、( 三) 男性;( 四)四十歲後受感染;( 五) 患有其他肝病;( 六) 患有其他慢性感染,例如乙型肝炎、愛滋病等。
丙型肝炎是經血液與血液接觸(blood-to-blood contact) 傳染的,所以,感染丙型肝炎的途徑是受丙型肝炎病毒感染的血必須進入患者的血流內,增加接觸丙型肝炎病毒的情況包括:
( 一) 注射毒品( 雖然只是一次)、
( 二) 紋身、
( 三) 身體穿洞( 常見的有耳洞、鼻洞、臍洞等,再戴上飾物如耳環、鼻環、臍環等)、
( 四) 使用未經徹底消毒的工具進行修脚、修指甲或醫療程序等、
( 五) 與受感染的人共用個人衛生用品( 例如剃刀、牙刷、指甲鉗等)、
( 六) 在加拿大於1990 年7 月前曾接受輸血或其他血液製品等。
以下是屬感染丙型肝炎高風險的人士,包括:
( 一) 曾注射毒品,即使只是一次或在很多年前;
( 二) 在加拿大曾於1990 年7 月前曾接受輸血或其他血液製品;
( 三) 曾經坐牢;
( 四) 曾在丙型感染常見的地區接受注射( 包括疫苗注射)、手術、輸血、宗教或禮儀儀式等。
以下是屬感染丙型肝炎中度風險的人士,包括:
( 一) 曾紋身、身體穿洞等;
( 二) 有多位性伴侶;
( 三) 曾染經性接觸傳播的疾病;
( 四) 粗暴性行為或使用性用具( 這些行為會撕破身體組織、導致出血);
( 五) 月經期間舉行性行為;
( 六) 曾接受血液透析治療(hemodialysis、俗稱洗血);
( 七) 曾被注射器及針所刺;
( 八) 與丙型肝炎患者共用個人衛生用品( 例如剃刀、牙刷、指甲鉗等);
( 九) 共用吸食毒品設備;
(十)患有其他傳染病(例如乙型肝炎、愛滋病等);
( 十一) 出生自患有丙型肝炎的母親;
( 十二) 與丙型肝炎患者發生性行為。
以下行為是不會傳播丙型肝炎病毒的:
( 一) 咳嗽和打噴嚏;
( 二) 與患者接觸和握手;
( 三) 與患者分享飲食或共用餐具;
( 四) 擁抱和接吻;
( 五) 其他隨意的接觸;
( 六) 使用廁所用品、包括馬桶座圈等;
( 七) 哺乳( 除非乳頭爆裂或流血);
( 八) 口交( 除非有流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