疲倦駕駛

[2018-06-11]

疲倦駕駛(drowsy driving、tired driving 或稱fatigued driving) 是指司機在過度疲倦、並不能保持警醒的狀況下駕車,這是非常危險的,不單對司機本人,而且嚴重影響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其他車輛的司機及行人,因為在這個狀況下駕車會影響駕駛者的反應時間、協調和身體動作的技巧、對深度的感覺、集中精神、判斷及作出決定的能力等。

根據統計,單是在美國,每年就有最少十萬宗交通意外和超過一千五百個死亡個案是因疲倦駕駛引起的;有多至三分之一的司機曾在駕車時睡著了;曾在駕車時睡著了的司機中,有0.13% 承認每個月最少一次在駕車時睡著了;在過去一年,有0.15%的加拿大駕車者曾在駕駛時睡着了;有72.3% 的安省駕駛者承認曾在疲倦的狀況下駕車;有0.4% 的司機承認曾在駕車時睡著了而發生交通意外。疲倦駕駛的後果如同酒後駕駛,有研究顯示,連續十八個小時沒有睡覺而駕駛等同血液含酒精水平0.05( 以供參考,0.08 等同醉酒),連續二十四小時沒有睡覺而駕駛等同血液含酒精水平0.10。

駕駛者對疲倦駕駛並不如對分心駕駛或酒後及吸毒後駕駛般認真看待,他們在駕駛時感到極度疲倦不會再細作思量,仍會勉強繼續駕駛、而不會在路途中稍作休息,很多司機在不適宜駕駛的狀況下仍然駕車。

由於對疲倦駕駛並沒有有效的測試,所以駕駛者很難知道是否過度疲倦而不再適宜駕駛,但有多個警告信號顯示駕駛者不宜繼續駕駛,常見的警告信號包括:打哈欠;眼皮沉重下垂;打盹;難於保持眼睛張開;難於集中精神;心不在焉;忘記剛才經過路段的情況等。疲倦駕駛影響司機的駕駛能力,包括:

( 一) 飄離自己的行車道:在行車道上左搖右擺,不能維持在自己的行車道上;
( 二) 忘記轉彎及在高速公路上錯過了出口等;
( 三) 錯過了交通燈號、停車路牌及其他交通指示燈號和路牌等;
( 四) 車速不一致,時快時慢;
( 五) 超速駕駛,及不能按路上車速的限制而調整車速;
( 六) 急速停車或停車時與前面車輛相隔太近。

疲倦駕駛的高危人士包括:
( 一) 不良的睡眠習慣;
( 二) 患有睡眠障礙;
( 三) 職業司機,尤其是需要長途駕駛;
( 四) 輪班工作;
( 五) 需要在家照顧幼兒或長者;
( 六) 服用會導致睏倦的藥物等。

有人嘗試多個方法、好能在駕駛時保持警醒的狀況,但以下的方法是沒有功效的:
( 一) 打開車窗;
( 二) 調校車內空調;
( 三) 唱歌;
( 四) 聽收音機或音樂;
( 五) 進食能量補充劑( 這只可能維持警醒一段短時間) 等。

若駕駛時感覺疲倦,可採取以下方法,保持安全和集中精神的能力:
( 一) 休息一會:在安全的地方把車停下來、下車、散散步、活動一下筋骨;
( 二) 小睡一會:在安全的地方把車停下來、小睡一會;
( 三) 更換司機:輪流駕駛可以幫助司機保持清醒和警覺;
( 四) 在車內保持活動:活動眼睛及不時察看倒後鏡等。

積極主動是預防駕駛時出現疲倦的關鍵,包括:
( 一) 長途駕駛前一晚要有充足的睡眠;
( 二) 妥善計劃旅程:尤其要有妥善計劃在途中有適當的休息時間;
( 三) 留意身體發出的訊號:感覺疲倦時便要休息;( 四) 避免進食會令人睏倦的飲食和藥物等;
( 五) 按駕駛者的實際情況、應每兩、三小時便停車稍事休息;
( 六) 盡量避免深夜駕駛;
( 七) 在長途駕駛前小睡一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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