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房署工程千萬不還 物管經理囚56月
【明報專訊】物業管理公司時任區域經理盜竊房屋署轄下屋宇多筆小型工程款項共逾1100萬元,昨於區院承認4項盜竊罪,在認罪協商下,其任職大學講師妻子的兩項俗稱「洗黑錢」罪不予起訴。暫委法官溫紹明指出,被告沒償還涉款,案件嚴重且涉款逾千萬元,以區院判刑上限7年為量刑起點,因認罪可獲減刑,判囚56個月。
認罪下講師妻洗黑錢不起訴
被告為李誥涎(44歲)及其妻何善韻(42歲),何在丈夫認罪協商下獲不予起訴。庭上透露,被告與妻育有4名子女,其妻任職大學講師。
李所承認案情稱,他自2018年受宜居顧問服務有限公司(下稱宜居顧問)委派,負責服務房署轄下黃大仙下h(二區),2021年升任區域經理後兼顧油塘高翔苑及油美苑。其妻何善韻與宜居顧問無任何商業關係。
案情續稱,李職責包括需向不同承建商結清上述屋苑的工程款項。李會先預備支票供公司上級簽署,然後安排付款。事後李需要保存付款紀錄,包括支票副本、轉帳後的銀行結單等文件。2019至2022年間,宜居顧問先後向相關承建商發出共319張支票,用於結清上述屋苑涉及的11,410,759元工程費,事後李擬備的付款紀錄顯示承建商已兌現支票。
319工程費支票 存入夫婦戶口
調查後發現,當中131張支票實際上存入李的戶口,餘下188張支票存入何的戶口。李的上級證實,他們簽署的支票由李預備,一般而言承建商不會使用個人戶口收取工程費,若他們知悉支票實際是發給李,便不會簽署該些支票。李於2022年5月請辭,翌年廉署拘捕這對夫婦,二人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官稱應8年量刑 但超區院上限
溫官判刑稱,被告求情理由是有悔意和及早認罪,冀法庭輕判。溫官批評,案件嚴重且涉及違反誠信,被盜取款項逾1100萬元,但被告至今仍無任何賠款。考慮總刑期,涉款金額理應可判監8年,但超出區院判刑上限。溫官遂以7年為量刑起點,被告認罪可獲減刑,就4罪判處被告入獄56個月。
【案件編號:DCCC 96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