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議」風波 謝偉俊批粗暴打斷提問 梁君彥:據議規無法辯論
【明報專訊】自由黨立法會議員張宇人前日罕有於會上臨時不動議議案,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即時宣布休會惹爭議。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昨接受商台訪問,批評梁君彥當時打斷他提出的規程問題,做法「粗暴」,又認為據以往經驗,張宇人站立發言已應視為動議議案。梁君彥昨致函全體議員解釋裁決稱,當張宇人表明不動議議案,根據《議事規則》他就沒法提出「待議議題」展開辯論。
立法會前日原定討論自由黨張宇人提出「檢視中小學小班模式教學成效」的議員議案,他於會上發言並批評教育界朱國強的修正案將原議案改至「面目全非」,表示不動議議案,梁君彥隨後宣布休會。
張宇人當時是否已動議議案備受爭議,於會上提出規程問題的謝偉俊昨接受商台《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訪問,認為當時有充足時間討論規程問題,惟梁君彥打斷他的發言和「熄咪」,做法不尊重且粗暴。他說,《議事規則》沒清楚列明動議議案定義,但認為議員站立發言已是接納立法會主席邀請動議議案,以往部分動議人發言時沒讀出「動議」亦被視為動議,按議規應先詢問有否議員反對撤回議案。
梁君彥昨透過秘書致函全體議員稱,不會評論個別議員決定,並再度解釋前日裁決,重申張宇人前日並非撤回議案,故有關撤回議案的議規條文不適用。他引用《議事規則》第33(2)條稱,立法會主席必須待議員在會上動議議案後,才可提出「待議議題」讓議員辯論,惟張宇人前日發言時表明不會動議議案,根據議規沒法提出待議議題,不能辯論,以往亦有相同例子。梁君彥稱,按一貫做法,若議案動議人發言後沒表明動議議案,主席均會提醒,然後才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