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如心遺產受託人 林正財等任理事 律政司:擬備「類諾貝爾獎」 林:盼造福香港及世界
【明報專訊】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的1410億元遺產管理計劃終有進展。律政司昨發聲明稱,高院原訟庭委任「龔如心慈善管理有限公司」為遺產慈善信託受託人,受託人已籌組理事會,由勞福局前常任秘書長譚贛蘭、前律政司長袁國強及行會成員林正財等5人,聯同財庫局長許正宇、民青局長麥美娟出任理事會成員。林正財向本報表示,理事會尚未開會,希望慈善項目造福香港和世界。
7理事 5獨立人士2官
律政司表示,就法庭批准委任「龔如心慈善管理有限公司」為龔如心遺產下慈善信託受託人的申請,律政司早前任命范徐麗泰、任志剛及鄭恩基3人成為管理機構成員,監督受託人運作。受託人現正式委任另外5名獨立人士,包括譚贛蘭、袁國強、陳錦榮、陳振英和林正財,聯同兩名獲委任的政府官員許正宇和麥美娟,成為受託人公司理事會的成員(見圖)。
律政司相信,在管理機構監督下,受託人理事會將隨即開展準備工作,包括擬備及敲定「中國的類似諾貝爾獎的具有世界性意義的獎金和基金」及其他慈善項目的細節,受託人稍後會根據遺產管理計劃的條款及公司章程,在適當時間公布遺產管理計劃及其他資料。律政司又稱,會繼續跟進餘下的法律程序及安排,直至龔如心的遺產由臨時遺產管理人全面交託至受託人。
律政司:續跟進餘下法律程序
律政司聲明未披露遺產管理計劃細節,林正財稱理事會未開第一次會議,未知任何慈善項目進度和時間表,「唯一講一句,希望(項目)可以幫到香港、幫到成個世界」。
翻查資料,2012年律政司入稟高院要求詮釋龔如心遺囑內容後,高院2013年裁定華懋慈善基金是遺產信託人,而非受益人,基金就上述身分爭議上訴,至2015年被終院駁回。終院也指令基金、遺產管理人、律政司長商討遺產管理方案。至2023年,高院裁定華懋慈善基金不合資格出任遺產受託人,須擬定新遺產管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