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兩電郵地址申請邊境局職位 華女被指欺詐 司法覆核敗訴
日後申請政府職位遭嚴格限制
【明報專訊】華人女子張碧薇(音譯:Biwei Zhang)申請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的一個職位時,用了兩個不同電郵地址發出同一封申請,令邊境局以為是同名同姓的兩個人,張碧薇因而獲得兩次考試機會,增加了成功獲聘的機會。但事情其後被揭發,加拿大公共服務委員會(Public Service Commission of Canada)對她日後申請政府職位作出嚴格限制。張碧薇為此向聯邦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指自己是因對申請流程不了解而犯錯,不是欺騙。
法官審視案情後,指申請規定明確要求,申請人參與考試的間隔必須是180天,而張碧薇24個小時內參加了2次,明顯增加了她獲聘的機會,這顯而易見就是欺詐。駁回張碧薇的覆核上訴,並要她支付3千元的堂費。
在求職過程中,張碧薇向CBSA遞交了2次申請,第一份編號為A441247的申請,於2019年1月30日凌晨2時24分上交,申請表使用的是滿地可大學的電子郵件地址。第二份申請的編號為A298864,遞交日期也是在1月30日當天,但時間是在當天下午的3時31分,兩份申請表遞交之間相隔了13個多小時。
張碧薇的前後兩份申請用的是同一個名字,填寫的它內容則是基本相同,最大的不同點就是第二份申請使用的是約克大學的電子郵件地址。對此張碧薇辯稱,她提交第二份申請是為了糾正第一份申請中的錯誤。
3月5日一天,張碧薇收到2封電子郵件,都是告知她參加標準化考試的通知,通知中都要求她簽署保密協議,而且鄭重提醒她,參加完一次考試之後,需要等候180天才能申請重考。
3月15日,CBSA聯絡張碧薇,又要求她簽署保密協議,並要求「請在保密協議簽名處寫上您的全名。您必須寫你自己的名字,而不是寫『張碧薇』的名字。」
張碧薇按要求照辦,但因為兩份申請用的是兩個電子郵件地址,因此主考方誤以為這是兩個同名同姓的申請人在同時報考,這讓張碧薇得以在24個小時內參加了2次考試,公然違反了「申請人參加考試的間隔期在180天以上」的要求。
但CBSA還是發現了這一情況並聯繫了張碧薇,要求她確認她的申請編號到底是哪一個,她是否提交了2份申請。張碧薇回答說編號是A298864,也就是第二次申請。
2020年8月CBSA開始對張碧薇的行為進行調查,以確定她在申請過程中是否作假。張碧薇主動提交了道歉信並接受了兩次約談。
一直拖到2023年6月19日,加拿大公共服務委員會(Public Service Commission of Canada)最終致函張碧薇稱,證據顯示張碧薇在提交申請時並未說謊,但她卻有造假欺詐,「沒有澄清自己不是2名不同的候選人,並且在預約過程中參加了2次標準化考試以增加她獲聘的機會。」
因此委員會決定,張碧薇在一年內,如果還要申請聯邦公共服務部門的任何職位或工作,都必須先以書面方式通知委員會,且在收到委員會的書面確認後,才能接受該職位或工作,該確認函要表明張碧薇已經與相關部門的經歷進行過溝通並向其提供了相關資訊。
除此之外,如果張碧晨在一年內要加入聯邦公共服務部門,她還必須完成道德課程,並在入職後的2個月內與她的經理進行討論。
張碧薇為此向聯邦法院提出申訴時,要求補充提交電子郵件通信和2份申請中簽署的保密協議,卻沒有說明這些新證物的用途,聯邦法院的法官也認為新提交的證據毫無作用。
她辯解稱,她以為申請處置程序會檢測到她申請了2次,就像之前加拿大統計局處理她的申請時一樣。她信任預約流程,在收到兩份邀請後都盡力遵守發送給她的指示。
她強調自己在2次申請中並沒有更改她的姓名以欺騙CBSA,企圖使後者認為她是兩個不同的人。這2份申請幾乎完全相同,其中包括她的名字和姓氏,只不過其中一份申請中的名字和姓氏順序顛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