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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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埠警員一周兩檢仿製槍

[2024.03.03] 發表
警員檢獲的一支仿製槍。(警方圖片)

【明報專訊】新西敏警察局在過去一星期兩次發現有人持有仿製槍。警方指出,擁有仿製槍械本身不構成犯罪,但使用槍械作犯罪用途就屬於違法行為。

新西敏警方表示,前日有警員看到有一駕汽車魯莽行駛,於是將車輛攔停到路邊並拘捕司機。警員發現該司機原來已被停牌,警員同時在車內發現一支槍,經鑑定後確認是仿製槍。

警方指出,同一名警員上周二(27日)於昆士堡(Queensborough)發現兩名男子在車內睡覺,並看到車內放有一把槍,結果需要召喚皇家騎警低陸平原綜合應變小組到場,將兩人拘捕。經調查後證實,車上的是一把仿製槍。 

二埠警方提醒公眾,雖然擁有仿製槍械並不構成犯罪行為,但在犯罪行為期間使用槍械則屬違法;另外,攜帶或隱藏任何用於威脅或恐嚇的武器同屬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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