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那比13歲女童兇案 被告以審訊時久為由期脫刑罰
【明報專訊】本那比13歲女童遇害案中被判罪成的亞里(Ibrahim Ali,圖),嘗試以審訊時間太長不合理,其權利被侵犯為由,提出將罪刑停止執行。若他成功,他可能不會被判刑。
據電視台CTV報道指,有關消息是來自昨日於網上公布,另一宗不相關的裁決。該案法官霍姆斯(Heather Holmes)提及亞里提出該項稱為「喬丹申請」(Jordan Application)。
該類申請爭辯審訊時間是否合理,而該權利是由《人權及自由憲章》所賦予。
若亞里申請成功,他便不會被判刑,或接受進一步法律制裁。
報道引述卑詩檢控服務指,就該申請目前未有上法庭的時間表。
女童於2017年被殺,其屍體於本那比中央公園(Central Park)被發現,亞里於2018年9月被拘捕和被控謀殺女童,直至去年才進行審訊,並一共用上8個月。
在去年12月亞里被判一級謀殺罪名成立,當時,陪審團花了不足一天便有裁決;被判日期距離他被控超過5年。
控方論點是被告在性侵女童時將她勒死。在審訊中,辯方沒有召任何目擊者或證據呈法庭,但爭辯檢控官未能排除所有疑點下證明亞里殺死女童。一級謀殺罪名的判刑為終身監禁,25年不得假釋;而日前亞里獲法庭下令搬回預審拘留中心,不需留在精神病院等候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