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獵期捕殺駝鹿 大溫男被罰萬元
【明報專訊】大溫區一名男子因在禁獵季節捕殺駝鹿,被重判罰款1萬元及在3年內禁止狩獵。
事發於2020年9月,涉事男子是赫遜合普(Hudson's Hope)居民弗里森(Rory Friesen)。卑詩保育官員服務處(BC Conservation Officer Service)在社交媒體發布的一篇貼文中稱,一名男子於2020年9月在道森溪(Dawson Creek)附近射殺一頭正在過馬路的公駝鹿,而一名駕駛人士當時正開車至現場附近。該貼文說,「一名向當局報案的駕駛人士親眼目擊,該男子打傷駝鹿,然後開槍殺死這頭躺在路邊的動物。該駕駛人士當時正在路中央停車,幸運的是沒有受傷。」
保育官員服務處表示,弗里森因在禁獵季節捕殺駝鹿和「罔顧他人性命安全的狩獵行為」,被指違反《卑詩野生動物法》(B.C.'s Wildlife Act),並在道森溪省法庭被重判罰款1萬元及在3年內禁止狩獵。此外,他還被禁止在3年內陪同他人到省內狩獵,為期3年。
保育官員服務處指,大部分罰款將捐贈非牟利組織保育棲息處信託基金會(Habitat Conservation Trust Foundation,HCTF),並希望藉此對未來類似的活動起到阻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