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國民無閱讀《人權及自由憲章》
無法區分美國《獨立宣言》 團體促加強教育
【明報專訊】周日正值《世界人權宣言》發布75周年,加拿大事務研究協會(Association for Canadian Studies,ACS)和都會研究所(Metropolis Institute)公布的最新民意調查顯示,只有三分之一的國民曾閱讀《加拿大人權及自由憲章》(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s),而大多數人無法區分當中條文跟美國《獨立宣言》的異同。
這項網上民意調查是該兩個組織委託民調機構Leger於9月份完成的,曾訪問1,502名國民。調查結果表明,只有33%受訪者稱曾閱讀1982年簽定的《加拿大人權及自由憲章》,但沒有這樣做的受訪者佔比達62%,另5%指不知道或不願回答。
當被問及有關《憲章》序言的是非題時,即「加拿大的立國原則是承認上帝至高無上以及法治精神」,38%受訪者表示同意,但持相反意見者的佔比相若即37%,另有兩成半稱不知道或不願回答。
儘管曾閱讀《憲章》的人更有可能同意有關序言,但這一佔比仍只有47%;在沒有閱讀過的人中,近三分之二要麼不同意,要麼稱不知道或不願回答。接近九成受訪者誤以為「所有國民享有生存、自由、追求快樂的權利」是《憲章》的精神,只有不足一成正確回答不是,另3%拒絕作答。事實上這是美國《獨立宣言》的條文。ACS主席杰德瓦布(Jack Jedwab)認為,此舉反映大家對《憲章》認識不足,必須加強教育。
《憲章》中的「但書條款」(notwithstanding clause)訂明,容許聯邦政府或省政府可透過立法來推行某些政策,當被問到聯邦政府是否可藉此限制國民的權利時,在曾閱讀《憲章》的受訪者中,近65%回答「是」,只有24%回答「不是」;而在有閱讀過《憲章》的人中,只有逾半人回答「是」,約三分之一回答「不是」。
至於受訪者最重視的權利,最多人選擇言論自由,佔17%,其次是私隱和性別平等,分別佔14%和13%。5%的受訪者首選集會自由和宗教自由,而3%將少數民族語言權利列為首選。Legar針對同一群體進行另一項調查,詢問他們是否認為每個人甫出生就享有平等的成功機會,在35歲至44歲的受訪者中,約51%回答「是」;在年滿55歲的人中,這一佔比升至60%或以上;但在18歲至34歲的人中,只有32%持相同意見。
杰德瓦布指,他認為這一差距反映年輕一代面臨的經濟挑戰,包括住房負擔能力問題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