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修例強制住宅聘回收商 謝展寰:不影響管理費
【明報專訊】現時部分私人住宅處理三色桶等回收物時,會由清潔公司當垃圾棄置。環境及生態局長謝展寰昨表示,計劃明年修例,強制要求大型屋苑及單幢住宅樓管理處必須安排指定回收商處理住戶回收物,又相信不會為管理費構成加價壓力。香港房屋經理學會上屆會長余珍認為,安排將增加物業管理成本,且屋苑規模有別難一刀切落實,認為立法強制屋苑另聘回收商是「強人所難」,建議由政府承擔回收角色。
稱當垃圾需按量付費 妥善回收省回
謝展寰昨在商台《政經星期六》表示,現時部分私人屋苑沒聘用回收商處理住戶的回收物,只單靠清潔公司處理,回收物有否妥善處理「就很視乎清潔工的手勢」。謝說,為使私人屋苑回收程序更可靠,明年提出修例確保回收物「真的交到下游指定回收商」,大型屋苑及單幢住宅樓管理處,要上報呈交回收物數量。
另聘回收商涉額外成本,謝展寰相信不會為管理費構成加價壓力。他解釋,政府明年4月1日起落實垃圾收費,如住宅物業管理或清潔公司將回收物當垃圾處理,要為此按量支付垃圾收費開支;如妥善回收,將省卻這筆費用,並用於聘用指定回收商。他說政府立法後會巡查。
物管業:單幢廈規模小 立法強人所難
余珍回應本報查詢稱,現時部分私人屋苑會安排回收商上門蒐集回收物,規模不足者會依靠清潔公司。她以舊衣物回收為例,要有一定規模才可構成誘因吸引回收商上門,而部分單幢住宅大廈只有數十伙,難以落實,立法強制屋苑另聘回收商「強人所難」。
她說,另聘回收商一定增加額外成本,不同回收物如衣物、電器、廢紙等未必可由單一回收商處理,認為不構成管理費加價壓力的說法未必成立。她建議政府參考外國做法,安排回收車在區內指定日子巡遊,蒐集屋苑回收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