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案情減刑3月 理大衝突6人囚43至51月
【明報專訊】2019年11月理大衝突期間,市民發起「圍魏救趙」行動,多人被控暴動罪。涉及15名被告的一案中有9人認罪並已接受判刑,餘下6人早前被裁定罪成,昨在區院被判囚3年7個月至4年3個月。法官陳廣池稱本案最可悲和最可怕之處在於一群有善良品格、一腔熱誠但不知就裡的年輕人被「政治黑手」推到前線,被告只是政治博弈的棋子,最終負上沉痛後果。
6名被告為學生葉偉成(現年28歲,下同)、髮型師翁耀揚(30歲)、侍應尹亦慷(27歲)、學生溫燿輝(28歲)、學生黃俊輝(22歲)及秘書姚梓駿(25歲)。
辯方求情稱,被告受社會氣氛和朋輩影響衝動犯案,其中尹和溫分別從城大和港大畢業,成績優異、熱愛社會,前者曾擔任區議員助理,獲區議會主席撰寫求情信。
陳廣池:案情暴戾 示威者「感覺良好」
陳官判刑稱,涉案暴動十分暴戾、有規模有策劃,示威者可能對暴力行為、盡情破壞「自我感覺良好」,但最終要負沉痛後果,其中姚被搜出砂糖、麵粉、勞工手套等裝備,無實質求情理由。
法官以監禁4至4.5年為量刑起點,全部人因審訊時同意大部分控方案情獲減刑3個月,溫和黃分別因家人關愛、對事業有抱負等,以及年紀輕獲額外減刑兩個月,同囚3年7個月;翁和尹同囚3年9個月;葉偉成囚4年;姚梓駿囚4年3個月。
【案件編號:DCCC 843/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