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引控方證人區諾軒:「35+」旨在真普選 落實基本法承諾
【明報專訊】本案有16名被告不認罪受審,其中7人昨先結案陳辭。辯方大律師石書銘強調,控方證人區諾軒說過,「35+」計劃旨在實行真普選,案發時香港回歸中國已經23年,仍在爭取這個《基本法》所承諾的路途之上。石書銘力陳,吳政亨和余慧明不是提倡流血武力、顛覆制度或推翻憲制秩序,他們基於香港回歸時的「莊嚴承諾」,相信香港的法律制度、其框架和憲制秩序,從而追求落實《基本法》承諾,而非顛覆國家政權。
石書銘表示,吳政亨不是初選參加者,也沒有籌辦初選;他曾向戴耀廷提議初選票站使用iPad,看似「熱心助手」,但戴耀廷不太理會建議,可見兩人關係不親密,頂多說他和戴耀廷認同達到「35+」目標。石書銘又表示,余慧明參選的衛服界沒有參與初選協調會議,雖然曾表示否決財政預算案爭取五大訴求,但沒和參選人討論;余慧明可謂「天真」的政治素人,供稱否決權是談判策略,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並非其底線,應裁定罪脫。
稱余慧明沒開會 沒討論否決財案
同來自民主黨的黃碧雲和林卓廷,其代表大律師沈士文陳辭指出,二人僅參加初選,政綱沒提到否決預算案,也沒簽署「墨落無悔」聲明。沈士文表示,身為傳統民主派的黃碧雲在論壇上被激進參選人「逼埋牆角」質問,她面臨壓力才稱有需要時會運用《基本法》及憲制賦予的權力否決預算案,和控方指她濫權否決預算案正好相反。沈士文重申立場,控罪詳情包括「非法手段」須屬刑事罪行。
黃碧雲方:被逼埋牆才主張否決權
談及楊雪盈初選落敗後仍參選立法會選舉,大律師張耀良指出,楊不支持並違反港島選區採用的替補機制,即「靈童制」,她獨立行事,亦不關心否決預算案,反而是想爭取撥款。至於何啟明沒明言反對運用否決權,大律師阮偉明則表示,沉默不等於支持。法官提到,何啟明曾經說「公帑絕不能有一分一毫再落入惡貫滿盈的警隊手上」,否決任何撥款從來不是策略問題,而是立場問題;阮解釋,何啟明反對撥款增購警隊裝備,不是否決所有撥款。彭卓棋呈交書面辭,在庭上沒有補充。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