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伴侶替代框架緩生效 終院:雙方皆可申延長
【明報專訊】終審法院上月裁定社民連岑子杰的司法覆核部分勝訴,指政府違憲,無履行「積極義務」確立替代框架,承認同性伴侶的關係。終院命令由裁決日起暫緩兩年生效,不過政府希望保留延長期限之權利。終院昨頒判辭稱,訴訟雙方均有權申請延長生效期限,但政府須盡快行事,如申請延期須提出令人信服理由。換言之,若法庭批准政府延期,同性伴侶立法框架或遲於2025年9月落實。
促政府盡快行事 申延期須提信服理由
本案申請人為岑子杰,答辯人為律政司長。終院上月大比數裁定,現時沒替代框架讓同性伴侶關係獲法律承認,有違《香港人權法案》。 根據判辭,訴訟雙方早前提交相關濟助(relief)的書面陳辭,均認同終院命令須暫緩生效,但就暫緩期限有不同意見。
律政司主張政府應享有靈活酌情權,制定承認同性伴侶關係和權益方案;申請方認為,法庭命令無必要暫緩兩年生效,一年已夠。終院表示,政府應在實際可行的時間內履行法庭命令,法庭明白要訂立替代框架承認同性伴侶關係,須付出重大努力,一年期限不切實際。
政府稱社會無共識 申請方:調查指支持趨增
判辭透露,雙方均認為法庭應給予他們申請延長期限之權利,但雙方論據不同。申請方力陳,若政府無法在限期內遵從法庭命令,才可申請延期,以省卻訟費和避免衍生新的司法覆核。申請方引述一間大學問卷調查稱,愈來愈多人支持承認同性伴侶關係,估計立法會對相關政策阻力不大。
律政司一方要求法庭頒令,如有需要可申請延長期限,稱社會尚未就同性伴侶關係取得共識,政府需時制定合法框架和考慮市民意見。律政司提及,立法過程取決於立法會而非政府,需時可能比預期長;假設政府保留延期的權利,可在保障同性伴侶和制定合憲框架間取得平衡。
終院考慮後裁定,雙方若有需要可申請延長兩年期限,促請政府在切實可行情G下制定替代框架。除非終院另有指示,否則雙方的延期申請可透過書面形式處理。
翻查資料,終院命令暫緩至2025年9月生效,判決意味任何一方申請延期而獲法庭批准,同性伴侶關係立法的日程將急需延後,需時多久是未知之數。
【案件編號:FACV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