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議 黃碧如倡上調豁免資審年齡
【明報專訊】繼房委會今年5月通過收緊公屋富戶政策、要求租戶每兩年申報一次是否在港持有住宅物業,房委會昨日舉行周年特別公開會議,席上多名委員提出進一步打擊濫用公屋及收緊富戶政策,其中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主席黃碧如建議,提高所有住戶年滿60歲或以上獲豁免資產審查的年齡要求;另有委員認為,部分繳交雙倍租金租戶或已有能力向上流動,包括透過居屋置業等,認為應檢討公屋富戶政策。身兼房委會主席的房屋局長何永賢回應稱,委員給予富戶政策「好好意見」,會持續與委員溝通。
何永賢:委員予富戶政策好好意見
何永賢昨以主席身分主持會議,席間多名委員發言。黃碧如提出應進一步檢討富戶政策,包括將獲豁免富戶政策資產審查的長者年齡上調,以作前瞻性檢討。她指若維持現行富戶政策,即租戶年滿60歲或以上就可豁免審查,該批長者戶即使擁有香港住宅物業或入息遠超公屋限額,亦可繼續享用公屋資源,將對其他輪候者不公。她補充,本港市民健康狀況提升、市民平均壽命上升,公務員亦將退休年齡延至65歲,故認為有必要調整獲豁免審查的長者年齡。
委員陳正思亦認為需檢討富戶政策,她以一個四人家庭為例,因應目前安排,該家庭即使月入約9萬至15萬元,亦只需繳交雙倍租金便可繼續住公屋,安排不理想。她質疑該批家庭有能力向上流動,如在私人市場租屋或利用置業階梯如居屋等「上車」,甚至可在私人市場置業。
此外委員招國偉建議,房委會可改變日後資助出售房屋計劃的選樓安排,包括在維持「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約三成配額的前提下,只安排申請人選購每項項目中,每個新建屋苑內不多於三成的單位數目,並同時為「一人申請者」在每個屋苑中,預留約一成配額的單位供選購,讓不同類別申請者有選購不同屋苑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