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胡奏《榮光》被指煽動 被告質疑警方政治迫害
【明報專訊】69歲退休漢涉前年至去年期間,在旺角、大圍及中環街頭以二胡演奏《願榮光歸香港》等歌曲,昨在沙田裁判法院否認3項無牌籌款及4項非法奏玩樂器罪而受審。警員庭上稱,該曲在示威現場會導致示威者情緒高漲及作破壞行為。自行抗辯的被告質疑警方行動針對自己,形容是「政治迫害」。
被告李解新被票控於2021年8月至2022年9月,在港鐵旺角東站外及中環干諾道中天橋近國際金融中心出入口,干犯4項「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罪;及於去年6至9月在大圍站外及中環干諾道中天橋出入口,干犯3項「沒有許可證而在公眾地方籌款」罪。
深水鶪幫洢揮官陳榮供稱,他有多次於大型示威活動執法經驗,觀看控方呈堂影片後認出被告演奏的是《願榮光歸香港》,指該曲在示威現場會導致示威者情緒高漲及作出破壞行為。
被告質疑陳未見過自己,供詞「同呢單案一躞鰜Y都無」,反問陳:「有無聽過《願平安歸香港》、《願榮光歸林鄭》?」又稱自己拉二胡只有「7個音」,陳可以理解為《願榮光》,亦可以理解成《願平安》等歌曲。
市民供稱感滋擾拍片準備報案
於2021年8月3日向警方報案的巿民陳靜思供稱,她當時在旺角東站內的扶手電梯上,已聽見被告在站外演奏,認得被告當時正演奏「M家經常有爭議」的《願榮光歸香港》,感到被滋擾,於是到站外拍下影片準備報案,隨後因為「驚好似2019年咁,被暴徒鶾j離阻止」而迅速離開。
另外被告亦在庭上提出質疑,指警方行動針對自己,若以《簡易程序治罪條例》被定罪後最多被罰款,「用咁多警力對付一個香港伯伯,係殺雞用牛刀」,形容是「政治迫害」;又指自己街頭演奏的權利受《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保護,自己「沒有罪」。案件押後下周一(24日)再續。
【案件編號:KCS 38409/21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