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國:23條立法「要很敏感」 數據平台須撤危國安信息
【明報專訊】律政司長林定國接受港台節目訪問時表示,國際政治環境日益複雜,國安風險不斷改變,草擬《基本法》23條立法時「要很敏感」,確保有效維護國安。他提到,部分相關法律過時,需要趁23條立法一併調整和修改。林定國另外在有線節目上表示,數據中心和服務平台有主動責任移除危害國安的信息。
稱過時 國安相關法律需一併修改
林定國接受港台節目《國安法事件簿2》訪問時表示,23條未立法是「欠交功課」,重申希望今年內有成績,最遲明年完成立法。他說,國安風險隨時間改變,「寫(條文)的時候要很敏感」,確保有效防範風險。他指出,部分現有維護國安法律由於已經過時,需要同時調整修改,認為整體立法工作很複雜。林定國表示,政府在立法過程會借鑑外國經驗,不過最終會按實際情G制訂符合香港的法律。
對於部分涉《港區國安法》的被告還押時間長,林定國認為受法庭工作量及案件程序等因素影響,他指出,現時法官人手不足,沒有足夠法庭立即處理案件,而控辯雙方亦需要時間處理不同程序和預備工作,確保有公平審訊。他強調,律政司原則是在能力範圍內及時處理案件,不會拖延。林定國又指出,目前為數不少涉國安法的被告獲准保釋,他認為國安法沒有剝削保釋權利,法庭會充分考慮一籃子因素,決定是否批准被告保釋。
回應以煽動罪告危害國安者
林:法律應用不用失尊嚴
近年律政司屢次以長年未動用的煽動罪起訴危害國安行為,林定國解釋,2019年後社會煽動行為增加,律政司視乎證據才決定起訴與否,認為如果法律應該使用時不使用,會令其失去作用和尊嚴。
林定國另外在有線節目《家國天下》表示,數據中心和服務平台有責任檢視伺服器存放的信息,倘涉及危害國家安全,例如鼓吹或顛覆國家政權,便有主動責任移除信息,而執法機關有權通知或要求平台移除涉嫌危害國安的信息,服務提供者必須跟從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