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電協議中期檢討 環局:範圍包括加重停電罰則
【明報專訊】政府計劃今年與兩間電力公司就《管制計劃協議》做中期檢討。環境及生態局昨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表示,政府對中期檢討持開放態度,並無為檢討範圍劃下界線;而初步商討修訂《協議》範圍,將包括檢視獎勵/罰款機制以就重要停電事故加重罰則等。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下周一(22日)將討論有關事宜。有立法會議員建議,若因人為事件引起的停電事故,應取消獎賞及加重罰則。
據目前規定,政府與電力公司均有權在截至今年12月31日為止的年度內,要求修改《協議》的任何部分,任何修改建議須經政府與電力公司雙方同意後才能實行。政府計劃今年與電力公司就《協議》做中期檢討,並正為此作準備。
環境局稱,政府對是次檢討持開放態度,沒為檢討範圍劃下界線,根據收集到的意見,政府初步打算商討修訂的範疇,包括但不限於減低准許利潤、要求電力公司於能源危機期間分擔能源價格成本、檢視獎勵/罰款機制以就重要停電事故加重罰則等,並會在完成檢討後,在適當時候匯報檢討結果。
梁熙倡人禍撤獎賞 天災留
民建聯立法會港島東議員梁熙認為,當局絕對有需要檢視目前的獎勵/罰款機制,他並建議若因人為事件引起的停電事故,應取消獎賞機制及加重罰則;反之若因天災造成的停電事故,並於指定時間修復,則可設獎勵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