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虐兒案 打頭跪腿虐9童 被告盼日後服務老人
【明報專訊】香港保護兒童會院舍「童樂居」虐兒案,至今累計34名職員被起訴。25歲幼兒工作員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9項虐兒罪。被告馮凱琍在求情信中形容,幼童照顧工作令她力不從心,為了挽回同事對她的認同,才會「走上捷徑」。她稱日後仍有志以幫助他人為理想,例如是老人及殘疾者。裁判官將判刑押後至5月23日,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其間須還押候懲。
官索背景報告 被告還押候懲
現年27歲的被告馮凱琍虐待9名年齡小於3歲的幼童,案情指出,2021年12月1日,被告用手打向一名身分不詳男童的頭部,令他倒地哭泣,又用腳踢兩歲男童U落H。同年12月7日,U在地上爬行時,被告用手打他;另外,兩歲女童W躺地上時,被告捉緊W的肩膀後用力搖晃。
12月14日,3歲女童I及2歲男童B在H上,分別遭被告拍打頭部及分開兩腿至「劈腿」動作。同日,3歲男童A看電視時擺弄搖控器,被告大力打向A的頭部,以及一名身分不詳男童地上扭動時,男童遭被告夾於雙腳之間,被告在男童耳邊跺地,又用腿轉動男童。12月21日,1歲男童G睡在H上時,被告跪在G身上約6秒,並將G翻身後再跪到其大腿處約11秒。
認9罪 求情指照顧幼兒力不從心
辯方求情表示,被告早於2017年加入童樂居工作,其後到海外工作旅遊,至2020年重投童樂居時,被安排照顧1至3歲的幼童,隨之增加其工作困難。辯方讀出被告親筆求情信,指她自小內向拘謹,唯有對兒童才表現自在。被告入職後感覺童樂居是她夢寐以求的工作,因為照顧嬰兒同時能治癒其心靈。當照顧對象轉為幼童後,被告開始力不從心,難以維持房間秩序,為同事增添困擾,她為了挽回同事對其認同,才會走上捷徑。被告自稱,相比有案底及失去工作,她一次又一次傷害幼童的行為才令她痛心。被告對上司、幼童及其家長表示歉意,並指有意日後服務其他有需要人士。
【案件編號:KCCC28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