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助潛在申請人擬備資料 土地共享申請期延長一年
【明報專訊】本報昨報道,政府將延長土地共享先導計劃申請期。發展局昨正式公布,先導計劃會按原有框架和規定,延長申請期一年至明年5月5日。政府稱,考慮到現時有若干潛在項目倡議人正積極就其初步方案與土地共享辦事處洽談,略為延長申請期有助這類潛在項目倡議人擬備申請所需的資料並正式提交。
先導計劃2020年5月6日推出,至今接獲5宗申請,其中3宗已獲原則同意的申請分別位於元朗和大埔區,擬提供合共約2.16萬個單位,包括約1.51萬公營房屋單位,今年底起陸續展開法定改劃程序,其餘兩宗申請仍在審核。申請期原定今日截止。
甯漢豪:略為延期 不必修訂框架
發展局長甯漢豪表示,推出先導計劃是考慮到政府已部署的規劃和收地工作需時完成,若有私人土地未涵蓋,而業權人願協助於短中期增加公營房屋,政府願在先導計劃下考慮在基建及其他配套方面配合。她稱,由於只是略為延長申請期,加上計劃屬輔助性質,沒必要修訂原有框架和規定,而且任何修訂都可能影響現有和潛在申請;政府會繼續推展已獲原則性同意的申請,並鼓勵有意參加先導計劃的項目倡議人及早與辦事處聯絡,盡快遞交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