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點對點:聯合國 締公海保育條約
【明報專訊】聯合國逾100個成員國經過近20年商討,2023年3月4日終議定《國家管轄範圍以外區域海洋生物多樣性協議》(BBNJ agreement),又稱《聯合國公海條約》(UN High Seas Treaty),是全球首份關於保護公海、具法律約束力的國際條約。
公海全劃保護 限制捕撈採礦
公海佔全球海洋逾六成。在新條約下,公海將劃為保護區,並限制捕撈、航行路線、海面以下200米深海採礦等勘探活動。各國有義務就公海活動做環境影響評估。協議下將成立締約國會議,定期開會,確保成員執行及監管條約內容。聯合國秘書長發言人表示,此條約是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基礎上工作近20年的結晶,「這是多邊主義、全球攜手遏止後代子孫面臨海洋健康崩壞趨勢的勝利。這是化解氣候變化、喪失生物多樣性、污染這三大地球危機的關鍵」。2022年12月加拿大蒙特利爾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大會(COP15)議定,爭取於2030年前能夠保護全球30%陸地和30%海洋。今次達成的條約,正是邁向該目標的重要一環。
環團讚「歷史一天」
環保團體普遍歡迎新條約,認為有助挽救海洋生物多樣性,確保可持續發展,甚至有利紓緩全球暖化。綠色和平代表稱讚「這是保育的歷史一天」,象徵「保育可以跨越地緣政治」,敦促各國盡快正式確認條約使之生效,以免恨錯難返。綠色和平北歐海洋活動家Laura Meller稱,訂立《公海條約》是海洋保育的歷史時刻,標誌保護自然和人類勝於地緣政治。
上一個關於海洋保護的國際協議為1982年簽署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當中列明1.2%公海海域受保護,一直被認為嚴重不足,而且各國有權在公海捕撈、航行、做研究,使海洋生物面對與日俱益的污染、酸化、過分捕撈、航運頻繁、開採活動等威脅。據國際自然保護聯盟(IUCN)評估數據,近10%海洋物種面臨滅絕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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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學公民 第05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