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認禮賓府外縱火 記前特首高官地址
【明報專訊】特首官邸禮賓府後園山坡前年7月1日被投擲易燃物品,一青年被捕。青年昨日在區院承認一項縱火罪,案情顯示,警方在被告家中找到手寫筆記,內有時任特首、高官、立法會議員、建制派支持者及家人,共25人的資料和地址,以及禮賓府的保安設備等。法官將案件押後至3月31日求情,其間索取被告的背景及心理專家報告。
認罪的無業被告王俊彥(案發時24歲)還押監房看管。案情指出,2021年7月1日凌晨1時許,駐守禮賓府的警員聽到後山山坡傳出多聲巨響,循聲查看發現斜坡上有約3米乘4米的植被起火,距離禮賓府主樓約50米。警方在附近檢獲10個燃燒過的氣罐、白電油空罐及松節水金屬罐,相信是土製燃燒裝置殘骸。
前年七一凌晨攀入引爆裝置
警方翻查多處閉路電視片段,發現被告連日行蹤,包括同年6月26日中午,他在馬鞍山住宅附近某立法會議員辦事處外,對議辦的閉路電視鏡頭位置拍照,警方發現被告筆記曾寫下該議員姓名。6月27日下午,被告在一名女子陪同下,圍繞禮賓府外圍一帶觀察,女子指茬爰藿q視鏡頭時,被告即向該方向拍照。兩人途經禮賓府前門大閘,當時有兩人看守大門,而被告筆記寫有「大門兩警」。
6月30日晚上,被告從馬鞍山出發前往金鐘。翌日凌晨約1時半,被告到達下亞厘畢道,將已燃點的土製燃燒裝置擲向禮賓府植被,但沒有即時起火。數分鐘後,被告攀入禮賓府,走近引爆該土製燃燒裝置。逾10分鐘後,裝置被引爆及造成多次爆炸,被告隨即攀越圍網離開。
筆記有沙林毒氣程式禮賓府警崗
警方翌日上門拘捕被告,發現其手臂、手腕及膝蓋多處擦傷,他在警誡下承認「我有去禮賓府鶪擃Y2021年7月1日。」警方另檢獲被告手寫筆記,寫有時任特首、政府主要及高級官員、立法會議員、建制派支持者及他們家人等25個名字,以及他們的辦事處、個人住宅或官邸地址等資料。筆記另有禮賓府警崗數目及位置、閉路電視鏡頭位置等,與他當日圍繞禮賓府的路線相符。筆記亦有製造土製燃燒裝置的物品清單,及沙林毒氣化學程式。
警方亦發現被告曾經搜尋及瀏覽逾2000項地圖及位置,涵蓋禮賓府、筆記列出的政府官員官邸,以及政總大樓等。紀錄另有「化學反應爆炸」、「釘槍」、「偷聽程式」等字眼、往來中環至馬鞍山的深宵交通、逃避刑事調查及DNA如何協助警方調查等資料。
【案件編號:DCCC 557/22】